虛心的人有福了,因為天國是他們的。 哀慟的人有福了,因為他們必得安慰。 溫柔的人有福了,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。 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,因為他們必得飽足。 憐恤人的人有福了,因為他們必蒙憐恤。 清心的人有福了,因為他們必得見神。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,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。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,因為天國是他們的。 (馬太福音 5:3-10)
耶穌向眾人講論八福的那座山(太五1-12),其確址已無從查考。舊說以為是赫田角,今說以為是迦百農西南的一座山。
「福」在聖經的本意是指神賜人的恩惠。「八福」特指耶穌之「登山寶訓」中開始的一段說話,馬太(太五3-12)與路加(路六20-23)記述的文體各有不同。
「有福」的宣告在舊約中共出現44次:詩篇26次,箴言8次,其他各書10次;次經則有13次。這些「有福」的宣告乃給予義人,對神充滿信心和盼望的人。
在新約,提到「福」的地方有:啟示錄7次,羅馬書3次,約翰福音1次。馬太、路加論福更成了特別用語。馬太記述耶穌之「登山寶訓」(太五3-12)和路加記述耶穌「在平地上宣講」,兩者互有歧異。路加記述耶穌是在選定十二門徒後,宣告這篇論福之道(路六12-16)。但這篇道是向一般群眾宣講的,論到神的國來臨,要把人類俗世的境況改變。因此,路加以四福與四禍相對,把現在時態轉為未來時態,強調與俗世境況相對的迫切的改變;他的目的是末世性的勸勉。
馬太的敘述則以神的國已經來臨,這可顯見於他所用的現在時態。另外,耶穌這番論道是對使徒而言,並非向一般群眾宣講的。整篇道是基於耶穌的兩句宣言:他不是為了廢除,而是為了成全律法而來的(太五17);他要求門徒必須具備「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」(太五20)。顯然,這篇論福之道側重於關注門徒內裏的生命,要把耶穌賜予跟從祂的人的那種生命,於此時此地發揮出來,因耶穌已引進神的國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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